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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

【560Club新聞】逃生不易 養護機構是否要限高


新北市一家安養中心發生大火,造成6死28傷。這家安養機構過去兩次評鑑均為甲等,也沒有消防違規的情況。不過,該中心位於八樓,且大部分都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或病患,消防人員疏散不易,最後還是無法避免死傷的悲劇。目前國內對於養護機構的高度並沒有設限,因此有立委提出,養護機構是否應該立法限制樓層? 

【中央社新北市六日電】新北市新店區私立樂活老人長期照護中心今天上午(76日)發生火警,火勢雖然在四十分鐘後撲滅,但不幸釀成六死二十八傷悲劇。 

新北消防局上午七時獲報後,出動各式消防車輛一四輛,台北市也支援十一車二十八人,民間救護車二十一輛,火勢在四十分後撲滅,照護中心總面積約七九平方公尺,燃燒面積約十五平方公尺。 

由於照護中心大部分都是生活無法自理、行動不便長者、失智老人,或是癌症術後需調養的病患,加深疏散難度,消防人員疲於奔命,一邊要救火,另一方面還必須爬上八樓,抵達病房後,徒手背負或推著輪椅將患者送到緊急升降梯等待救援。

 【中央社台北六日電】新北市一家安養中心上午火警造成三人死亡;立委指出,是否修法規定未來照護機構只能設在一樓?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,每個建築物防火、救災能量不完全一致,要再進一步研議。 

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在詢答時指出,若安養院發生火災或緊急事故時,行動不便老人無法逃生,是否修法規定照護機構只能設在一樓? 

花敬群答詢時表示,這部分要進一步討論研議,原則上不至於到不能設在2樓以上,還看是怎樣安養狀況,如果幾乎都是行動不便需要搬運,這部分可討論,並不代表所有老人安養都要如此。 

台灣新生報
華人健康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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